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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大荔县简介(陕西省大荔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1-27 18:45:22    

大荔古称同州,地处关中平原东部最开阔地带,东濒黄河与山西省永济市相望,南界渭河与潼关县、华阴市、华县相邻,西与临渭区、蒲城县接壤,北沿铁镰山与澄城县、合阳县毗邻。大荔是渭南市第一面积大县、第四人口大县,是中国枣乡、陕菜之乡、陕商故里。先后牵头制定大荔冬枣建设规范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等中省市标准13项,荣获“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”“全国食品工业强县”等国家级荣誉30余个。

历史沿革

大荔县,为关中平原东部重镇。早在商周时期,大荔为古芮国及同国所在地,春秋时少数民族沿洛河进入此地建立大荔戎国。秦厉公二十六年(公元前451年)秦伐大荔,设临晋县。汉武帝时改为左冯翊,晋武帝时(公元265——公元290)更名为大荔县。以后地名变为频繁,西魏改为同州,唐天宝初年(公元742年)曰冯翊郡,乾元三年(公元760年)复同州。元朝以后改县为同州,清雍正十三年(公元1735年)升同州为府,后又置为大荔县。

中华民国二年(1913)撤销同州府,大荔、朝邑属陕西省关中道辖县。民国十八年(1929),在朝邑东滩分设平民县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)撤销关中道,大、朝、平由陕西省直辖。民国二十八年(1939),大荔城设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,辖12县。大、朝、平属八区专署辖县。

1949年3月,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驻大荔,辖8县。大、朝、平属大荔分区。1950年5月,撤销平民县,并入朝邑县。并撤销大荔分区。大、朝遂改属渭南专区。1956年9月,渭南专区撤销后,又由省直辖。1958年12月,撤销朝邑县,合并为大荔县。又将澄城县醍醐、寺前、业善、韦庄公社和蒲城县永丰公社划归大荔县。1961年8月,复归澄城、蒲城上述辖地,大荔复由渭南专区(1969年改称地区)辖属。1979年,隶陕西省渭南地区行政公署。1994年12月17日,撤销渭南地区和县级渭南市,设立地级渭南市,大荔县属之。

行政区划

解放初,大、朝、平三县均改行区、乡、村三级行政建置。县辖区,区辖乡。大荔县设10个区公署,69个乡人民政府。朝邑县设11个区公署(含中和市人民政府后改为城关区),86个乡人民政府。平民县设5个区公署,31个乡人民政府。

1950年建设新政权,仍实行区、乡制。区以数序命名,改称区公所,乡按地名命名。

大荔县新设6个区公所、49个乡(含5个街)人民政府,辖198个行政村,1个自然镇。

第一区 驻县城,辖中心街、东北街、西北街、东南街、西南街、埝头乡、新庄乡。

第二区 驻许庄,辖婆合、北程、黄家、扈家、许庄、大壕、东汉、义井乡。

第三区 驻冯村,辖白马、段家、郭家、贺家、平王、阿河、韩壕、南七乡。

第四区 驻羌白镇,辖羌白、白村、梁家、太丰、下寨、樊家、八鱼、麦城乡。

第五区 驻苏村,辖拜家、阳村、陈村、溢渡、洪善、苏村、西王、老庄、朱家、张家、胡村乡。

第六区 驻石槽,辖西里、九龙、秦家、马坊、王马、官池、草滩乡。

朝邑县新设8个区公所,73个乡(含1街)人民政府,辖356个行政村、7个自然镇。

第一区 驻平民镇,辖平民、东来、郝家、里仁、大庆、庆丰、豫安、鲁安、靖安、民田乡。

第二区 驻北延寿,辖北干、华原、北延、寺子、高城、白池、范家、贝家、嘉里乡。

第三区 驻两宜镇,辖两宜、高明、罗朱、龙池、丰润、太丰、太奇、野雀、双泉乡(镇)。

第四区 驻安仁镇,辖安仁、安昌、伏坡、鲁坡、小坡、八里、下秦、石铁、殷官乡。

第五区 驻新民,辖新民、新立、春和、上八、下八、广济、东社、严庄乡。

第六区 驻县城,辖城中街、赵渡(镇)、洪阳、洛苑、华原、紫阳、城北、五合、堤浒乡。

第七区 驻伯士镇,辖白村、官渠、沙底、耿家、霸城、辛庄、平罗、盐滩乡。

第八区 驻南留社,辖南留、仓西、北王、仓头、上官、望仙、韦林(镇)、东王、西寨、迪村、仁义乡。

1951年春,对渭河两岸犬牙交错的行政区划,经大、朝和二华协商,报渭南专区批准,决定以河为界将大、朝渭河以南的西胡村、吊庄、中胡村、南胡村、东胡村、苏村西庄、中庄、东庄、南陈村、新城庄、南阳村、安家寨、南栅、平民村、田小庄15村,分别划归华阴、华县。华阴河北的薛家、董家划归朝邑。

1954年又局部调整区划。大荔撤销5个街政府,直属城关区管辖。仍设6个区,辖43个乡。朝邑撤并11个乡:里仁并入豫安,庆丰并入大庆,贝家并入两宜,龙池并入太丰,野雀并入龙门,城北和华原并入城中街(改设城关街),平罗并入盐滩,仓头并入望仙,北王并入上官(更名泊子),东王并入西寨乡。全县仍设8个区,并为62个乡。

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,合作社代替了行政村。撤区并乡,以乡辖社。大荔由43乡扩并为17个乡(1镇)人民委员会,辖91个高级社。朝邑由62乡扩并为19个乡(1镇)人民委员会。辖428个高级社。

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又撤乡并社,由人民公社管理生产大队。大荔扩并为7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,辖91个生产大队、597个生产队。朝邑扩并为11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,设20个生产管理区,辖248个生产大队、1062个生产队。同年12月,大、朝并县,又接收蒲城永丰公社和澄城业善公社,合为大荔县。全县划为1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,设25个生产管理区,辖389个生产大队、1880个生产队。1960年,又并为7个人民公社,设12个管区,辖226个生产大队、1331个生产队。

1961年,业善、永丰公社,分别复归澄、蒲二县。为便于管理,又实行分社。全县先后分设21个人民公社(含1个城市公社)。到1964年2月,再分为28个人民公社(含1个城市公社),辖340个大队、2005个生产队。新设5个区公所,分辖24个公社,由县直辖4个公社。

朝邑区 辖朝邑、步昌、安仁、伯士、沙底公社。

两宜区 辖两宜、双泉、范家、华原、高明公社。

许庄区 辖许庄、扈家、汉村、冯村、段家、埝桥公社。

官池区 辖官池、石槽、苏村、西寨公社。

羌白区 辖羌白、八鱼、下寨、张家公社。

县直辖城市、城关、东七、婆合公社。

1964年,城市公社改设城关镇。1965年,撤销5个区公所。1968年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“革命委员会”,后又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1971年撤销城关镇,并入城关公社。1980年,城关公社又分设城关镇,辖4个居民委员会。至此,全县共设1镇,27个人民公社、351生产大队、2008个生产队。

1983年开始行政区划体制改革,人民公社改为乡、镇人民政府,生产大队改设村民委员会。大村分设,小村合并。先后改设27个乡、镇。随着三门峡库区移民返迁,又增设6乡。1989年,全县共设7个镇,26个乡人民政府、413个村民委员会、8个居民委员会。共有625个自然村。

1990年,全县设7镇:城关镇、许庄镇、朝邑镇、安仁镇、两宜镇、羌白镇、官池镇;26乡:东七乡、婆合乡、冯村乡、埝桥乡、段家乡、户家乡、汉村乡、双泉乡、高明乡、范家乡、华原乡、步昌乡、伯士乡、沙底乡、西寨乡、石槽乡、苏村乡、张家乡、下寨乡、八鱼乡、鲁安乡、平民乡、赵渡乡、雨林乡、韦林乡、迪村乡。

2000年5月,撤销高明乡、双泉乡、冯村乡、下寨乡、韦林乡,设立高明镇、双泉镇、冯村镇、下寨镇、韦林镇。

2002年1月,鲁安乡并入平民乡,雨林乡并人赵渡乡,迪村乡并入韦林镇;华原乡与范家乡合并,设立范家镇;东七乡、婆合乡并入城关镇,汉村乡并入许庄镇。

2005年,全县设13镇:城关镇、许庄镇、朝邑镇、安仁镇、两宜镇、羌白镇、官池镇、高明镇、双泉镇、冯村镇、下寨镇、韦林镇、范家镇;13乡:户家乡、伯士乡、段家乡、埝桥乡、张家乡、苏村乡、八鱼乡、石槽乡、西寨乡、沙底乡、步昌乡、平民乡、赵渡乡。

2022年10月,大荔县下辖2个街道、15个镇(西城街道、东城街道、许庄镇、朝邑镇、安仁镇、两宜镇、羌白镇、官池镇、冯村镇、双泉镇、下寨镇、韦林镇、范家镇、苏村镇、赵渡镇、埝桥镇、段家镇),272个行政村、29个社区,县域面积1800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59万。大荔县人民政府驻西城街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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